十五味龙胆花丸说明书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OTC 甲类
[药品名称]
通用名称:十五味龙胆花丸
汉语拼音:Shiwuwei Longdanhua Wan
[成 份]
白花龙胆、檀香、诃子、毛诃子、余甘子、石灰华、木香、广枣、丁香、肉豆蔻、沉香、巴夏嘎、无茎芥、甘草、兔耳草。
[性 状]
本品为棕灰色水丸;气微香,味甘、辛、苦。
[功能主治]
清热理肺,止咳化痰。用于支气管炎和肺气肿,咳嗽气喘,声嘶音哑。
[规 格]
每10丸重3克
[用法用量]
一次6~8丸,一日3次。
[禁 忌]
孕妇禁服。
[不良反应]
尚不明确。
[注意事项]
1. 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 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4.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5.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7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8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药物相互作用]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贮 藏]
密闭,置阴凉干燥处。
[包 装]
铝塑包装,15丸/板×3板/盒;15丸/板×1板/盒;20丸/板×3板/盒。
[有 效 期]
48个月
[执行标准]
《部颁药品标准》藏药第一册 标准编号:WS₃-BC-0195-95
[批准文号]
国药准字Z20003051
[说明书修订日期]
2024年02月17日
[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]
上市许可持有人:宁夏洲洋制药有限公司
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: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开发区
[生产企业]
企业名称:宁夏洲洋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开发区
邮政编码:750101
电话号码:0951-8462720
传真号码:0951-8462717
注册地址: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开发区
网 址:www.zhouyangzhiyao.com.cn